同案另一男子獲緩刑15月 綁架華婦華青輕判9月 |
2010-01-07 (05:05) |
(溫哥華 )(圖文:本報記者崔源明)來自多倫多的華裔青年沈文揚(Wenyang Shan,譯音)和洋名馬修的廖姓男子(Matthew King Liu ),兩人承認2008年6月在烈治文綁架及禁錮一個50歲的華裔女子,周二沈文揚獲法官輕判入獄9個月,而馬修則判緩刑15個月。現年19歲的沈文揚目前仍在多倫多大學進修,他承認綁架罪。法官考慮到他犯案時年紀尚輕,移民加國不久,不熟悉加國司法制度,以及事後主動向受害人道歉等,所以輕判被告入獄9個月。 而26歲的廖姓男子承認事後從犯罪以及非法禁錮,被判罪成,緩刑15個月和遵守9個月宵禁、提供DNA樣本等11項條件。 法官周二判刑時指出,案件不涉及贖金,被告誤以為代表「中國公安」在加國執法,但這類案件不能在加國開先例,判刑是要收警誡及阻嚇之效。 兩被告代表律師均表示當事人同意判刑。至於同案另一29歲被告李鵬(Peng Li,譯音),去年承認綁架罪並於同年2月判監30個月。 受聘來溫綁架一華裔女子 案情透露,這3個來自多倫多的華青,受聘於一個自稱「中國公安」的周姓(Zhou)男子,在2008年6月到溫市綁架一華裔女子,以調查一宗在中國廣東發生、約涉及100萬至3,000萬加元的詐騙案。 較早時,父母均為中國官員的被告李鵬,留學加國3年期滿,在餐館打黑工,申請難民遭拒,正待遣返。這時李鵬接觸到自稱「中國公安」的趙姓男子,表示願出1萬加元緝拿女事主,商討一筆金錢糾紛,趙姓男子並展示拿著印有女事主相片的紅色通緝令。李鵬找來沈文揚和廖姓男子協助犯案。 2008年6月26日,3人駕駛出租汽車,在烈治文凱斯卡特路(Caithcart Rd.)攔途截停剛自賭場駕車返家的50歲女事主,把她蒙眼綁架到溫市一出租單位土庫,打算待一兩天後,等候一來自中國的男子談判,但該人終未露面。 3被告在同年6月30日釋放女事主,給她20元乘的士回家。警方後根據女事主記下涉案汽車車牌追查後,7月2日在溫市國際機場拘捕3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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