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省吸毒司機將會被吊銷牌照 另罰款最少350元增阻嚇作用 |
2009-12-24 (05:11) |
(澳洲 )(本報墨爾本訊)明年維省司機若被驗出在開車時曾服用毒品,會自動被警方暫時吊銷駕駛牌照。維省警方已被賦予這項權力,明年執行。 警方昨日公布上述規例將於2010年中執行,司機若被驗出在駕駛時體內有毒品,則會自動被吊銷駕駛牌照三個月,與及罰款最少350元。 維省副警務處長根利(KEN LAY)稱,在上一財政年度內,有近23,000宗路旁截查司機體內有否毒品個案,其中有341人被驗出曾服用毒品,驗出的比率為67分之1。 他說,警方知道有已服用毒品的司機在公路上開車,新例規定自動吊銷牌照,對那些有危險性的司機來說,有額外的阻嚇作用。 公路廳長波拉斯(TIM PALLAS)稱,每年在車禍死者中,有三成被驗出體內有一種或以上毒品。在車禍中死亡的曾服毒者比飲超標酒量者多。 司機若第二次被驗出開車時體內有毒品,法庭可判罰款高達七千元,與及吊銷駕駛牌照最少三個月。按今年五月公佈的法例,第二次犯新例者的汽車或會被扣押。 波拉斯又稱,2010年將於全省增加在路旁進行上述測試,增加量達二萬次,共達大約35,000次。(祖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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