苛例下月實行 手機、iPod、相機全禁 的士電召車司機禁用電 |
2009-12-20 (05:17) |
(紐約 )(本報訊)根據的士與電召車委員會(The Taxi and Limousine Commission,TLC)董事會周四(17日)全票通過的新法例,的士司機在開車載客兜客作業時,將禁止使用任何種類的電子設施,包括手機、iPod、照相機,即使是不需要手持的電子設施也在受禁之列。 新法例通用於所有由的士電召車委員會發出載客商業執照的車輛,包括的士、電召車、固定目的地客車(livery)與通勤小巴(commuter vans)等。 新法例列明,的士在開動時,的士司機不准使用任何可以打出非緊急性電話、短訊、播放音樂與拍攝照片的設施。如果要使用手機打電話,的士司機必須把車輛停泊好,車輛停下在紅燈前等候開車是不算數的。 這項新規例定於下個月,即明年1月實施,的士司機違反新例2次者可能會面對停牌的重罰,3次違例者牌照將會永久吊銷。 現行法例只禁止的士司機打手機。但新法例持別規定,即使的士司機是戴上毋須手持的耳機(如「藍牙」裝置),也會被當局取締。 此外,的士司機也被禁止使用觸動螢屏操作的「全球定位系統」(GPS),除非他們配備的是可以通過聲音發動的GPS。 的士與電召委員會會長杜斯在一項聲明中表示:「要消除駕車時分心的問題 – 像我們現在某些持牌司機的行為一樣,道路是漫長的。通過這項新例,是公眾乘客與行人的一項極大勝利。」 的士司機與的士業維權人士投訴,這項新例妨礙他們與家人通訊,以處理重要或緊急的事務。 然而,對一些的士乘客來說,TLC立例取締這項問題是及時之舉,他們對的士司機開車風馳電掣,在車叢中穿插,遇到交通燈轉黃色時是加速而非放慢,隨時隨處大力踩下煞車等行為已詬病多時,有些乘客甚至擔心生命安全。 但有些人也分辯說,戴上耳機通話時,的士司機雙手可以留在方向盤保持安全。然而,研究也顯示這種做法的危險性與手持電話機傾談是一樣的,因為問題不出在是否使用手持電話,而是通話會使到的士司機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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