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打泊車執法官 女子須守行為半年 |
2009-12-20 (05:58) |
(三藩市 )(本報訊)一名婦女向攻擊和毆打一名三藩市泊車執法官的罪名認罪,昨日被法官判處看守行為六個月。 被告Lina Magailalio同時被判參加社會服務200個小時和完成一年的控制憤怒情緒課程,其緩刑期總長為五年。 對於該案歷時三年終於了結,受害人Angelina Barsi感到高興,在判刑後向記者表示「過程十分痛苦。」 2006年被告停在聖路克(St. Luke’s)醫院外的汽車因停車咪錶過期而收到受害人發出的罰單,被告因此攻擊對方導致其肩膀脫臼。 案件發生後激發強烈反響,其他泊車執法官們紛紛向受害人表示支持,同時以此為例呼籲大眾關注,聲稱其職業是三藩市最危險的工作之一。十名受害人同僚和一名警察局副局長出席了昨日的判刑庭訊,不少人對被告無需坐牢表示不滿。 受害人則稱對判決感到滿意,在遇襲後她無法工作長達八個月,一直患有慢性疾病,她總結說「我的肩膀從此無法復原,不過在這三年期間我結了婚,生了孩子,所以人生好的壞的一面都得接受。」 她於十年前開始擔任三藩市泊車執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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