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式殺毒販罪成 兩越漢判終身監禁 |
2009-12-15 (05:12) |
(多倫多 )(綜合報道)陪審團周日裁定,兩名安排在2002年10月5日行刑式謀殺一名多倫多毒販的男子一級謀殺罪成立。 法官杜洛克(Justice Michael Tulloch)依例判處原居滿地可的40歲越裔男子徐建平(Kien Binh Tu, 譯音)和38歲密西沙加市越裔居民阮保國(Bao Quoc Nguyen,譯音)終身監禁,最少入獄25年才能申請假釋。6男6女陪審員在6日內共花近40小時商議後,裁定兩人罪名成立。 當日晚上10時左右,31歲越裔男子阮光氏(Quang Thi Nguyen)在密西沙加市一間卡拉OK吧內遭槍擊,稍後在醫院傷重不治。 阮保國的弟弟阮保知(Bao Tri Nguyen,譯音)則被裁定知情不報罪名成立,現時仍被扣。白人槍手仍在逃,審訊過程沒有披露他的身份。 為了避免陪審員對越南名字感到混淆,在審訊期間,被告和證人的姓名全部被簡化。法庭證供顯示,當時徐建平與槍手走進位於密西沙加登打士東街1133號旺鶯餐館(Hoang Oanh Restaurant),坐下片刻後離去,槍手隨即站起來走到附近一張餐桌拔槍射擊阮光氏,在混亂中逃去無蹤。 檢察官麥奎爾(Brian McGuire)和拉提默(Scott Latimer)在庭上指出徐建平和阮保國策劃此宗與毒品有關的行刑式謀殺,並指阮保國的弟弟阮保知安排兄長逃往越南,協助他逃避司法制裁。控方指死者阮光氏拖欠阮保國毒品債務而招殺身之禍。 在這宗主要靠環境證據的審訊中,辯護律師柯爾(Glen Orr)、葛克(Rudy Koch)和貝斯坦(Adam Bernstein)均沒有傳召證人作證。他們均堅持不知名的槍手和被告沒有直接關係。 阮保國承認他認識受害人,發生槍擊前曾兩人曾坐在一起。他說阮光氏急著要借錢,甚至嘗試以兩萬元出售汽車籌款償還毒品債務。陪審團不知道阮保國在賓頓市和密西沙加市的房屋用作種植大麻。槍手留下DNA在餐館內,在DNA數據庫內找不到蛛絲馬跡。資料來源: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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