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案關注寵物權 犬主若不遛狗恐坐牢 |
2009-12-08 (05:24) |
(澳洲 )(本報墨爾本訊)防止虐畜會(RSPCA)提出激進的新法案,犬主必須經常遛狗,否則可能面臨坐牢。 按照這項法案,犬主必須經常帶他們的寵物鍛煉身體,確保牠們不被鎖鏈束縛,並獲得足夠的食品和飲水。如果這項提案成為法律,澳洲各地的犬主和貓主因殘害動物,可能面臨罰款高達1.2萬元,裁判司可能對嚴重違法者判處監禁。 維省防止虐畜會會長沃夫(HUGH WIRTH),是聯邦農業部康樂處的四名專家之一,被任命草擬全國動物福祉指引。他指出,這項草案是告訴人們必須做什麼,而不是他們想做什麼。新標準是監管性質的,因此違反這些標準是違法。 這些新法律提案,意圖將相關的全國法規正式成文,後者規定犬主必須每天遛狗至少一次。 沃夫指出,首次違法不會處以監禁,但是裁判司擁有考慮的選擇空間。 聯邦農業部的一位發言人表示,這項動物福祉草案仍處於初期階段,防止虐畜會工作組是六個工作組之一,設立的目的是考察動物福祉問題。(峻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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