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付2至10元 睇電視或須繳稅 |
2009-11-17 (05:13) |
(多倫多 )(本報綜合報道)加拿大人已經看過「電視稅」的廣告戰,接下來是真的鬥爭。周一起,電視業代表要用2周時間,爭辯有線電視播放傳統電視節目時應不應該付錢。 過去3年,廣播業為此已經爭吵3次,因為牽涉的是有線及衛星電視公司可能要付3.5億元給購買或製作節目的電視網。收看有線及衛星電視的觀眾,也可能因傳輸訊號費用的緣故,每月要多付2-10元。 廣告互相攻訐 觀眾不知該信誰 廣告戰打得如火如荼,但加拿大廣播之友(Friends of Canadian Broadcasting)的摩里遜(Ian Morriosn)指出,廣告只是互相攻訐,觀眾不知應該相信誰。而公共利益倡導中心(Public Interest Advocay Centre)的賈尼甘(Michael Janigan)表示,加拿大電台電視暨電訊委員會(CRTC)監管的公司,花費數以百萬計,想讓委員會蒙受公眾壓力,真是前所未見。 宣傳Stop the TV Tax的業者聲稱,使用天線者可以免費觀看電視,如果它們傳輸同樣訊號要付費時,就要向有線或衛星電視顧客收取每月10元的額外費用。不過獨立觀察家指出,每月增加的費用大約是2至3元。它們呈交CRTC的文件還指責CTV及Global電視網的商業決策錯誤,例如花過多的錢購買熱門美國影集CSI或Desperate Housewives。 但CTV、Global、CBC等傳統電視公司不甘示弱,推出Local TV Matters廣告,強調收入減少而開支增加之際,傳輸訊號業者不花任何錢就利用它們的節目獲利。它們去年才獲利800萬元,但羅渣士及Shaw等有線電視公司盈利卻以億計。 比較支持傳統廣播業的摩里遜說,雙方面臨迫切情勢,一方將沒頂,另一方則希望維持現況。不過身為監管機構的CRTC要衡量諸多因素,例如多達500個頻道的情勢,是否令傳統廣播業者身陷絕對不利地位而必須有改正措施。CRTC如果確認情勢如此,就必須決定雙方應該如何談判訊號的市場價值。 羅渣士曾委託亞省卡加利大學經濟學家閔茨(Jack Mintz)研究有關問。而研究報告指出,由於CRTC規定有線及衛星電視傳輸廣播訊號,所以談判訊號價值時會處於不利地位。 加拿大還有有線電視擁有電視台的例子,收費問題會較複雜。有些觀察家認為,有線電視公司已經有可觀的盈利,不應該對消費者收取額外費用,但衛星電視盈利沒有那麼好,則應該另外處理。可能方案之一,是CRTC規定有線及衛星電視提供基本服務,並且收取月費。資料來源: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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