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歷來最大宗操縱市場案4被告罪成 |
2009-11-13 (19:06) |
區域法院今天裁定,四名人士串謀操縱泛海酒店集團有限公司股份市場行情的罪名成立。 這是香港首宗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可循公訴程序提出檢控的操縱市場個案。 法院經過兩周的審訊後,裁定陳前遠、陳的小姨歐陽文珍、胞弟陳前達及友人徐少峰操縱市場罪名成立。 區域法院陳仲衡暫委法官昨天早上開始宣讀裁決理由,今天作出上述判決。案件押後至2009年11月26日判刑,四人分別獲准以200,000元保釋。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施衛民表示,操縱市場是不誠實的行為,屬嚴重刑事罪行,違規者企圖欺騙廣大投資者,從中謀取非法利潤。在本案中,四名被告被控就有關上市公司的股票市場行情營造完全虛假的表象,令其市值被推高40億元。 根據證監會的調查,上述四人於2005年8月1日至9月5日期間,串謀就泛海酒店集團股份的行情營造虛假或誤導的表象,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95條的規定。 證監會又指,他們四人實際上操控有關交易活動,藉此就泛海酒店集團股份的市場深度及流通量營造虛假的表象;這些虛假交易將泛海酒店集團的股價推高78%,導致該公司的市值上漲40億元;陳前遠為其餘三名被告提供交易資金,而該三名被告主要是在彼此間進行交易;及 他們的交易額佔該段期間內泛海酒店集團股份逾半成交,涉及的成交額約為1.9億元。 此外,陳前達及徐少峰亦被控於證監會進行調查期間,無合理辯解而未有按照《證券及期貨條例》的規定回答問題。這項控罪的案件已排期於2009年12月17日進行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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