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19周陪審員請辭 6千萬元欺詐案或流審 |
2009-10-08 (05:10) |
(紐約 )(本報訊)法官6日說,阿斯特(Astor)欺詐案陪審團的一名女陪審員要求離開陪審團,因為她覺得自己受到另一名陪審員的「人身威脅」。 據《每日新聞》網站報道,此前一天,曼哈頓州高等法院法官巴特萊(Kirke Bartley)曾拒絕這位女陪審團員的要求,並要求陪審團暫停工作。當時陪審團至少對一些控罪問題陷入僵局。 巴特萊6日說:「有一名陪審員認為,另一名陪審員的評論對她構成人身威脅。」並說,法官接到了這位聲稱受威脅的女陪審員的聲明。他說:「考慮到她的人身安全,她希望解除她的陪審員職務,不要公布她的姓名。」 如果這位女陪審員被確定不能再工作,法官就不得不宣布案件無效審判。這案件已審訊19周,如果宣布無效審判,阿斯特的兒子安東尼•馬歇爾(Anthony Marshall)和他的律師朋友弗朗西斯•莫里賽(Francis Morrissey)的作證就都白費。 受威脅的女陪審員據說是46歲的8號陪審員,是彭博通訊社的一名律師。 85歲的馬歇爾和66歲的莫里賽,被控利用女慈善家阿斯特患老人癡呆症的機會,騙取了她6000多萬元。如被定罪,可入獄最高25年。阿斯特已於兩年前去世,享年10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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