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命13歲童開車 男女避過醉駕仍被控 |
2009-10-08 (05:58) |
(三藩市 )(本報麥林縣訊)麥林縣一對男女星期日外出喝酒太多不便開車,竟然咐只有13歲的男童開車送他們回家,昨晨遭到麥林縣高等法院提審。 薄餅店用餐喝酒一瓶 警探葛伍德(Julie Gorwood)昨日下午表示,32歲的磨坊谷居民仇洛絲(Heather Choulos)與29歲的聖拉斐居民休斯(Donald Hughes),周日晚間在Sir Francis Drake大道靠近中央大道,遭到聖安西奴(San Anselmo)警員拘捕。警員說,當時兩人乘坐的2008年Land Rover汽車,停於路中間。 葛伍德透露,開車男童是仇洛絲的13歲兒子,與母親和休斯一起到聖安西奴大道上的LoCoco義大利餐用餐,仇洛絲和休斯喝掉了一瓶紅酒,因為喝得太多,遂要求兒子代為開車。 少年逆向行車被嚇壞 少年雖然同意,可是在開了幾個街口後,發現自己逆向行駛,趕緊將車子掉回頭,但因此嚇壞了無法再開把車停在路中。 葛伍德稱,警員上前調查時,休斯與仇氏已經下車,而少年則坐在後座。警方將兩人以公眾場所醉酒和危害兒童罪名拘捕,收押於麥林縣立監獄,但沒有控告醉酒駕車罪名。兩人已於周一晚間出獄。 法庭昨晨取消休斯的危害兒童罪名,但仍面臨公眾場所醉酒的起訴,料11月2日提堂。仇氏仍被控兩項罪名10月28日將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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