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州參院通過法案 虐待兒童可囚終生 |
2009-09-14 (05:42) |
(紐約 )(本報訊)紐約州參議院10日晚通過了《尼辛瑪麗法案》,加強對虐待兒童父母的懲罰,最高可判終身監禁,並排除一切假釋可能。州長派特森尚未表示是否會為法案簽字。 據《紐約郵報》報道,該法案是由7歲的尼辛瑪麗•布朗(Nixzmary Brown,見右圖)被母親和繼父打死一案引發。2006年,尼辛瑪麗由於未經允許從冰箱裡拿了一杯酸乳酪而被繼父活活打死。 尼辛瑪麗的母親桑提艾哥和她的繼父羅德里蓋茲居住在布朗士,尼辛瑪麗被迫和他們住在一起,並經常要忍受繼父的毆打,她還嚴重營養不良。有時,小尼辛瑪麗會被綁在椅子上一整夜,用一個小盒子作馬桶。 尼辛瑪麗的母親最終被裁定為一級誤殺罪,被判最高的43年刑期,這比她的丈夫刑期還要高,雖然尼辛瑪麗並非直接死於她的手中。她29歲的丈夫由於一級誤殺罪,判刑26年4個月至29年。 去年,法官迪蒙高在宣判時對尼辛瑪麗的母親說:「你可能沒有直接發出致命一擊,但是,如果不是由於你沒有採取行動,尼辛瑪麗•布朗可能不會死於那一擊。」 在尼辛瑪麗死後,兒童服務局開始大規模改革,當時的州長柏德基將一系列改善兒童安全服務的措施簽署為法律。其中之一要求地方兒童福利機構一旦發現任何可能的虐待兒童報告,立即通知警方。 早在1987年,紐約市就曾出現類似悲劇,一個名叫莉莎•斯坦伯格(Lisa Steinberg)的小女孩被養父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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