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回教女模飲酒判笞刑 |
2009-08-20 (15:26) |
馬來西亞一名信奉回教的模特兒因為在一家酒吧喝啤酒,早前被當地回教法院判處笞刑,要捱六鞭。她決定接受刑罰,不提出上訴,令她成為馬來西亞首名面對鞭刑的婦女。她的案件在當地引發爭議,有大馬婦女發出怒吼,質疑她只是飲酒,並沒有傷害人,不應被判鞭打刑罰。 案中的女模是32歲的卡蒂嘉(Kartika Sari Dewi Shukarno),她在馬來西亞出生,現時和兩名子女及丈夫居於新加坡,是星州公民。她去年7月在馬來西亞彭亨州一家酒吧喝啤酒時被查獲,上月被當地回教法庭判處飲酒罪成,罰款五千馬幣,並要接受六下鞭刑。 卡蒂嘉決定不提出上訴,將於下周一自新加坡返回馬來西亞加影女子監獄報到,然後接受身體檢查,以確保她可以抵受六下鞭刑。 她是從父親處接獲法庭的判決書,根據回教法例,喝酒可判罰款、笞刑或入獄3年。但她逃過牢獄之災,並選擇接受判決,希望令事件盡快告一段落。 檢察官說,這是馬來西亞首宗類似個案,這是很好的懲罰,因為根據回教法律,飲酒是構成嚴重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