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藩市立法打擊房貸調整詐騙 |
2009-08-12 (05:20) |
(三藩市 )(本報記者蕭慧三藩市報道)三藩市市參事坎帕斯等人與市估值官丁右立、地檢官賀錦麗一起提出的打擊房貸調整詐騙法案,已迅速通過市參事土地使用及經濟發展委員會,今日將在市參事會會議上一讀投票,估計可以在8月底市參事會休會期之前,順利通過市參事會。 坎帕斯所代表的米慎區內,有不少拉美裔民眾投訴說,因為經濟困難、貸款利息增加等原因接到銀行拖欠通知,為保房子,他們誤信聲稱可以與銀行談判、調整其房貸付款的第三方房貸經紀,結果民眾將錢給了這些經紀,卻什麼服務都沒有得到,最終還導致房子被銀行收回進行法拍。 坎帕斯指出,在民眾遭遇房子被法拍的威脅時,卻有不法房貸經紀抓住民眾希望獲得救命稻草的心理,肆意欺騙民眾,收了錢卻什麼都沒有做。這種情況對於不會講流利英文移民家庭,尤其不利。 他的立法案已經獲得5名市參事聯署,包括本市法拍屋重災區之一的灣景區市參事麥斯威、還有莫卡利米、道夫蒂、邱信福以及朱嘉文。 法案要求房貸經紀必須先與客戶簽訂書面協議書,列明提供哪些服務,並要求收費的重貸款服務,必須要在為業主獲得書面、有利的調整月供證明後,才能夠收錢,而所謂業主獲益的調整月供證明,包括業主至少在5年內可獲減少月供20%;或者最少5年內月供不超過業主總收入31%;或者可幫助業主保住物業等。 法案會將被發現欺騙顧客,包括收費後沒有提供服務的不法房貸經紀,控以「行為不檢」輕罪,最高懲罰是6個月監禁及1000元罰款。 法案並要求,在合約中,貸款經紀要列出有哪一些非牟利機構可以提供同樣的免費服務。例如聯邦房屋及都市發展署(HUD)的1-88-995-HOPE(4673) 熱線提供免費諮詢服務等。 如果房貸經紀以某種非英語的中文、西班牙文、越南文等主要外語與顧客溝通,則書面合約也需要以該種語言寫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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