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冰凍」瓶裝水不宜飲用 塑膠釋放毒素 可致癌 |
2009-08-12 (05:54) |
(洛杉磯 )(本報記者陸宜洛杉磯報道)婦女不能喝擺在車內的瓶裝水?近來坊間頻傳一種說法,車中瓶裝水經過日曬後,遇熱會產生化學變化、釋放毒素至水中,女性若喝下,便有可能罹患乳腺癌! 對此傳言,嘉惠爾醫院家庭醫師科主任張勝雄證實此事發生之可能性,他指出因為塑膠瓶成分的分子結構不穩定,在很熱或很冷情況下會產生變化,因此夏天容易造成車內瓶裝水溫度過高,導致塑膠瓶身釋放毒素、進而在人體內產生致癌因子。他補充,不少華人會「聰明地」將瓶裝水冰至冷凍庫,以便帶出門後,冰塊溶解就成冰水,但如此作法也會破壞塑膠分子結構,因為毒素就在溶解過程中被釋放出來。 他建議,將瓶裝水放置在陰涼處,且挑選瓶身較硬的品牌,最好直接使用玻璃、不鏽鋼等材質容器或保溫瓶裝水;而遇熱或過冷的瓶裝水,無論男女都應避免飲用,可改做澆花等其他用途。 至於瓶身的選擇,消費者其實可從瓶子底部的塑料材質編號(數字在一個三角形回收符號標誌內)作標準,通常會出現在生活週遭的塑膠瓶有1~7號,而1號最常成為瓶裝水材質,但最適合當水瓶用的為2、4、5號,所以並非數字越大越好;若找不到數字則切勿使用,代表製造廠商連瓶身材質為何都不敢公開,可能帶給人體健康不好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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