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運垃圾須省府核准 未申請有被罰款之虞 |
2009-07-16 (05:16) |
(多倫多 )(綜合報道)迪特科夫斯基(Ari Ditkofsky)懂得把握良好的商業機遇。該26歲的商人在多倫多市政工人正式開始罷工那天隨即成立自己的收集垃圾服務公司。 但迪特科夫斯基並不知道的是,若事前未得到省府核准,接受別人金錢作為收集及處理垃圾的酬勞的做法便屬違法。 迪特科夫斯基收集及運送民居垃圾僅10天便獲取1萬元酬勞。他表示:「我們之前做得真不錯。但當我發覺那是違法的事情,便認為不應該那樣做,最初我們並不知曉。我想,還是收下戰利品,以勝利者身分離場了。」 迪特科夫斯基將前往歐洲,享受今個夏天的餘下日子。 除了像迪特科夫斯基這類「小商人」希望趁著今次多倫多市政人員罷工撈取快錢之外,該些未曾取得安省環境廳發出核准證書情況下營運的商業垃圾收集人員實際上觸犯了法例。 安省環境廳發言人喬丹(Kate Jordan)表示:「他們需要從我們那裡取得核准證書,證明他們能夠在符合環保規定下恰當處理垃圾並將垃圾送到該些經認可的地點。」申領核准證書的費用為500元。 該些未領取核准證書卻繼續進行垃圾收集工作的人將被省府下令遵從規定,同時有被判處罰款之虞。若有人在未獲省府批准情況下替人收集及運送垃圾,而所傾倒的垃圾損及環境的話,罰款金額將介乎每天5千元至4百萬元不等。 至今未有人在市府員工罷工後遭到罰款懲治,但喬丹透露,環境廳接到不少居民提供線報,質疑一些本地垃圾收集運作的合法性。喬丹續稱,最少4家公司早前被環境廳接觸過後表示,它們將會申領核准證書。 社區倡權分子泰勒(Ryan Taylor)表示,他被迫終止他的垃圾收集服務,儘管所有收益均將撥捐慈善組織「加國戰火兒童」(War Child Canada)。 泰勒表示,他早前聯絡安省環境廳,詢問有關他透過收集垃圾進行籌款的合法性。環境廳回覆時表示,根據《環境保護法》(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ct),該廳的權責並不包括慈善籌款事宜。當他致電環境廳澄清問題時,他獲告知需支付500元申領核准證書。 在7天內已籌得2千元的泰勒指出,當局規定必需申領核准證書的做法有點兒斂財的味道,看來更像來自垃圾處理行業的保護主義。 但垃圾收集公司Junkaroo的東主蒂爾(Steve Till)卻指出,核准證書的存在自有其理據。他表示,在當前經濟環境下,大家都想賺些錢,市府員工停止收集垃圾無疑提供一個理想的賺錢機會。但要知道,很多人將會使用自己的輕型貨車及拖車運送垃圾,而他們不會將垃圾妥當遮蓋。他們會駕車穿越高速公路,沿途可能丟失一些東西,又或他們不會將垃圾傾倒至恰當的設施內。(資料來源: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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