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越野車公路高速飛馳 副消防總長被檢控 |
2009-07-02 (05:25) |
(多倫多 )(星報專訊)一名多倫多高級消防官以每小時150公里的行車速度駕駛一輛消防部門的多用途越野車在401號公路上飛馳,因而被警方落案起訴,成為緊急人員遭當局根據非法賽車法例檢控的最新個案。 副消防總長富格魯德(Daryl Fuglerud)上周五早上駕駛一輛紅色豐田(Toyota)Highlander型號SUV前往京士頓(Kingston)地區參加一名退休消防員的喪禮。另一名副消防總長當時同在車上。由於富格魯德的汽車超速行駛,因此在霍普港(Port Hope)外圍附近被警員截停。 當局已將該輛隸屬多倫多消防處(Toronto Fire Services)的SUV扣押7天,同時吊銷富格魯德的駕駛執照7天。 拒絕透露為何超速 富格魯德表示:「這是一次我需要走過的不幸遭遇。」當被問及有關控罪會否損壞他的聲譽時,富格魯德表示:「我甚至未有想到那麼遠。」 該名副消防總長指出,並非由於擔心出席喪禮遲到因而超速駕駛,但他拒絕進一步透露為何當時行車速度涉嫌超出車速限制50公里。 署理消防總長拉米(Frank Lamie)表示,富格魯德當時正在值班。 富格魯德服務多倫多消防處已有28年,他在2007年獲晉陞員工服務、管理及傳訊部副消防總長一職,專責監督招聘以至發薪等各項事務。 若果富格魯德被裁定罪名成立的話,他將被罰款2,000至10,000元之間。 他將於8月5日在科堡(Cobourg)法院過堂。 自從街頭非法賽車及驚險駕駛(stunt-driving)法例於2008年5月通過以來,富格魯德是最新被控以相關罪名的值班中緊急人員。 安省省警總長范天奴(Julian Fatino)曾經指出,有關法例改變有助減少安省各條高速公路上出現的「無意義屠殺」。 自法例通過以來,至今共有3名安省省警被落案起訴有關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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