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藩市 )(本報訊)前三藩市市參事趙悅明預定今日到聯邦監獄局報到,開始其64個月刑期,另一方面,現於聯邦監獄服刑的前三藩市街坊資源中心主任李楊佩明,親筆致函法官,表示有病,在監獄沒有得到妥善治療,又擔心夏天來臨,獄中太熱令病情惡化,要求法庭准許提早到「中途宿舍」(Halfway House)或在家服刑,但被法官拒絕。
趙悅明08年10月10日在聯邦法庭承認的一項郵件詐騙、一項受賄以及一項勒索罪名,於09年4月3日被判入獄5年零4個月及罰款1萬元,按照當日法官指示,趙悅明需於09年7月1日下午2時前,到聯邦監獄局報到,隨即入獄服刑。
記者昨日到趙悅明華埠的廣東花舖,趙太對趙悅明是否今日報到不願發表意見,只表示:「不知道」,記者又致電趙的代表律師漢龍(Stuart Hanlon),惟至截稿前仍未獲回覆。
除了聯邦罪外,就地檢署控告的共9項與虛報地址和選舉詐騙有關的重罪指控,趙悅明在承認聯邦控罪後不久,於2008年11月與地檢署達成認罪協議,承認一項虛報地址罪名,在4月22日在加州高等法院被判入獄1年,守行為3年以及罰款2千元,刑期與聯邦的64個月刑期分開執行。
求遷中途宿舍或家中服刑
另一方面,分別被聯邦法庭及加州刑事大陪審團起訴郵件詐騙、干擾證人、盜竊公款等多項罪名的李楊佩明,目前仍在東灣都柏林(Dublin)聯邦監獄服務,但她分別委託業律師的女兒及親自寫信給法官,要求提早改到「中途宿舍」或在家中服刑。
根據本報取得李楊佩明於09年5月18日寫給法官的求情信指出,她於09年1月29日被關進都柏林監獄,每日都努力學習及工作,她被分配到清潔洗水間及處理園務。她在信中又說,從未缺課或曠工,現學習得更多英文,相信不會再犯同樣錯誤。
現年62歲的李楊佩明又透露,獄中除了健康問題外,一切良好。
胃病及生蛇恐死在獄中
她指出監獄並非老人的居所,因為獄中醫療服務差,她的胃潰瘍及帶狀胞疹(生蛇)令她痛楚難當,程度比分娩更甚,但卻沒有得到照顧及藥物,她曾致電子女訴說情況,彼此都在電話中哭泣,但卻不知道怎樣解決問題,她擔心自己就此死在獄中。
李楊佩明又在親筆信中透露,曾要求律師提出動議求情,但對方要收取2萬5,000元,她自言無法負擔,因為多年的官司中,已耗盡她所有財政資源(Financial Resources),數額超過50萬元,現在她唯有叫她業律師只有一年的女兒代為入稟法院,李楊佩明說,她的女兒並非刑事律師,一心只想營救母親。
根據李楊佩明的女兒遞交予法庭的入稟狀指出,李楊佩明有劇烈咳嗽,導致呼吸道流血,而且腹部有疹,讓她飽受痛楚,她胃潰瘍復發,令她糞便帶血,可是監獄卻沒有提供足夠的醫療照顧。
入稟狀又指,夏天來臨,都柏林會熱至100度以上,李楊佩明作為一個老人,在通風系統欠佳及收容了超過40人的大監倉內,隨時有中暑危險。
除此之外,李楊佩明又非常關心她的地產公司,入稟狀指公司的僱員很難維持地產公司營運,他們亦擔心,在這種經濟情況之下,若然公司倒閉,也將會影響他們的家庭生計。
行為良好12月11日可獲釋
入稟狀透露,由於行為良好,其實李楊佩明可於2009年12月11日獲得釋放,而在2009年11月11日便可分配到中途宿舍居住,現在希望以健康原因及基於法律,要求法官批准李楊佩明提早到中途宿舍居住或在家服刑,如果都不被接納,則希望法庭命令監獄准許李楊佩明的私人醫生處方藥物,讓她能在獄中服用。
聯邦法院律師則回應反對有關動議,文件指出,何時轉到中途宿舍是由聯邦監獄局決定,並非由法庭判決,而被告並不符合提早轉遷的資格;另外,文件又反駁李楊佩明沒有足夠醫療服務的指控,又透露她自從入獄後,幾乎隔幾天或每個星期都到獄中診所接受診治。
最後,法官拒絕有關申請,李楊佩明仍一如以注在獄中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