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三讀通過規管一手樓銷售條例草案,即將離任的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對表示感恩,多位泛民議員在會上更主動感謝鄭汝樺多年來的工作。
鄭汝樺在草案三讀動議時表示,自己懷著感恩的心情提出動議。人民力量的陳偉業認為,小業主過往面對樓宇買賣的不公平及被誤導的日子即將過去,條例獲通過是一項里程碑,改變政府以往偏袒地產商的狀況,讚揚這是鄭汝樺爭取的成果。他又希望局長不要介意他們的拉布,令審議拖延。
李永達稱讚,鄭汝樺和公務員盡心盡力為巿民做事,開明地接納他們的意見,是她離開政府前的美事。公民黨梁家傑指出,歷屆政府均曾討論相關法例,但沒有勇氣處理,近年地產霸權的說法甚囂塵上,跟地產商銷售手法不無關係,鄭汝樺臨別前法例得到通過,令小業主得到保障,為她的公務生涯劃上完美句號。
條例的規管範圍包括售樓說明書及價單,規定銷售一手樓要以實用面積計算單位面積及售價。提供誤導及失實資料則須負上刑事責任,最高監禁7年及罰款500萬元。政府也會成立新機構監管及執法,12個月內法例正式生效。
李永達早前提出修訂,要求把購買一手樓的訂金上限由政府建議樓價的5%降至3%,因為現時樓價高企,即使訂金減至3%,對一般市民來說不是小數目。鄭汝樺回應,市場除了普通買家外,也有炒家,訂金上限太低將減低炒家的成本,令他們更容易「興風作浪」,影響樓巿健康穩定,最終受害的是小巿民。有關修訂案最後被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