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大學外科學系前系主任黃健靈,早前被裁定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兩項造假帳罪名成立,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黃健靈離開法院時表示,他感到心情放鬆,如釋重負,其後沒有再回答提問便離去。
黃健靈早上到區域法院聽取判刑。法官判刑時表示,一般同類案件會判處即時監禁,考慮被告在醫學界有崇高地位,對社會有好大貢獻,被捕兩年半後才被落案起訴,由於被告的聲望,案件受到外界關注,一直承受巨大壓力,考慮到各項因素後,判處社會服務令。
辯方律師求情時表示,黃健靈年事已高,過去大部分時間為社會作出貢獻,希望法庭除非在無其他選擇情況下,才考慮判監。又指黃健靈可以即時清還,挪用公款女下屬,辭職後獲港大發放的44萬元公積金。
案情指,71歲的黃健靈於06至08年,隱瞞女下屬挪用公款,及協助她辭職後獲得公積金。他在02至07年,又挪用73萬元公款,支付家傭及司機薪金。黃健靈亦涉嫌偽造海外公幹交通費帳目,逃稅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