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辯論工黨議員李卓人動議,成立專責委員會,動用權力及特權法調查候任行政長官梁振英在擔任行政會議成員時,有否提出縮短商台續牌年期。政府就回應指出,這個說法毫無根據。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表示,在考慮是否批准牌照續期,以及如獲續牌相關的牌照年期時,當局需要考慮一籃子的因素,當中最顯然易見的,就是持牌機構財政上的可持續性以及該機構就持牌服務進一步的投資承諾。因此,把續牌年期的長短與新聞自由和表達自由牽上必然關係,是並無根據的說法。
另外,李卓人又希望調查梁振英有否說過要出動防暴隊對付示威者。不過,保安局局長李少光表示不會評論事件,但政府會確保市民的言論及示威自由受到保障。
李少光指出,政府對廿三條立法未有時間表,但香港居民享有言論、集會及示威的自由,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將來開展廿三條立法工作時,政府必定會確保擬定的立法建議,符合基本法保障各種權利的條文及相關的國際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