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大外科學系前系主任黃健靈被控造假帳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案件,區域法院裁定他全部4項罪名成立,獲准保釋,押後至下月中判刑。
71歲黃健靈獲准保釋,離開法院,他未有回應記者提問。法官指出,要等候社會服務報告,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9日判刑,期間他不可以離開香港。
法官李素蘭表示,控方的證人可靠,4項控罪沒有合理疑點,所以裁定黃健靈2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2項偽造帳目罪名成立。
對於黃健靈否認是公職人員,法官認為,他管理的港大醫療技能發展中心由港大外科負責,港大捐款及醫管局出資營運,在帳目上要向港大交代,黃健靈有責任令機構款項不被濫用。
至於挪用中心款項,聘請外傭及司機,黃健靈聲稱自己與中心各付一半款項。但法官指出,其秘書根本不知道有這樣的安排,其實全部都是由中心支付費用,在這段期間,黃健靈無理由不知情。
不過法官亦指出,連控方證人都讚賞黃健靈有正面品格,犯案機會都較任何人少,判刑時會考慮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