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大學醫學院外科系前系主任黃健靈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偽造帳目一案,較早前被裁定4項罪名成立,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黃健靈早上到區域法院聽取判刑。法官判刑時表示,一般同類案件會判處即時監禁,但考慮被告在醫學界有崇高地位,至今對社會仍有貢獻,以及有年幼的子女要照顧,被捕兩年半後才被落案起訴,由於被告的聲望,案件受到外界關注,一直承受巨大壓力,考慮到各項因素後,判處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71歲黃健靈被控於2002至2007年,身為港大外科學系系主任及醫療技能發展中心負責人,以中心資金支付私人司機薪金,又以虛假資料申請公款外遊,同時隱瞞女下屬挪用公款近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