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4月共批出60份建築圖則,其中港島24份、九龍20份及新界16份。
上述批出的圖則包括36項住宅及商住發展、12項商業發展、3項工廠及工業發展及9項社區服務發展。
獲准動工的建築工程項目則有20個,這些工程完成後將提供可作住宅用途的建築樓面面積共19,934平方米,涉及單位157個,非住宅用途的建築樓面面積達71,648平方米。另外,本署亦接獲12個建築項目的上蓋工程動工通知。
屋宇署同時發出10份入伙紙,包括港島4份、九龍4份及新界2份。
其中住宅用途的建築樓面面積有15,970平方米,共133個單位;而非住宅用途的建築樓面面積則為8,498平方米。
4月份新落成樓宇的報價總值約為4億元。
此外,本署並批准7項拆卸樓宇工程,涉及7幢樓宇或其他建築物。
本署於4月接獲2530宗有關違例建築工程的投訴,並發出1132個違例建築清拆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