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譚香文被控選舉舞弊的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譚香文離開法院時表示,對裁決感到開心,並衷心感謝港人對她的支持和信任。
法官裁決時表示,不相信提供講座,能誘使選民投票支持,亦不認為譚香文有犯罪意圖,形容提供講座這方式,與自己曾收候選人宣傳紙巾無異。不過,法官認為,譚香文在選舉前兩日舉行免費講座,並加插前政務司司長陳方案生的講話,是不智及考慮不周。
譚香文抵達法院應訊時表示,相信香港司法制度公平公正。
譚香文被控在2008年,參與立法會會計界功能組別選舉期間,向選民提供免費講座,誘使選民投票給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