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局長孫明揚委託的承辦商,今早著手拆卸其家中的僭建物。
工程公司的人員早上去到孫明揚位於跑馬地菽園新臺的寓所,準備進行拆卸僭建物的工作。工人已運抵竹枝及帆布到場,以便搭建棚架,拆卸僭建物。
孫明揚寓所的兩個僭建物,分別位於寓所的兩邊,每個僭建物長約10呎、闊5呎,其中一個僭建物外牆,加設了洗手盆及鐵閘。
孫明揚昨日向傳媒表示,1994年購入該物業時,物業已有加建部分,但當時並不知道是僭建物,直至2006年4月屋宇署向他發出通知,要求他在兩個月內清拆才知道。
他說,在該加建部分擺放洗衣機和雜物,鑑於所佔面積不大,亦已存在多年,所以沒有清拆。屋宇署在2006年6月根據《建築物條例》,將清拆通知在土地註冊處註冊,即把其物業「釘契」。
屋宇署今年4月就僭建物問題訂立新政策,孫明揚表示會徹底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