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孚新h八期旁邊舊石油氣庫的發展商入稟高院,要求禁制多名美孚業主與區議員侵擾地盤,並且追討懲罰性賠償。
反對興建美孚新h屏風樓工作小組於本月初發起500人臥街行動,指美孚大業主非法賣出地皮與馬路,違反地積比率建樓。示威者與發起行動的深水鶧狦陪王德全,小組成員葉少舟及多名業主,盧松昌、張志賢、李慧娟,以及余慧根都被發展商祥達發展入稟高等法院控告。
祥達發展指出,工程是合法進行,事前已與業主立案法團對話,但多次的行動令工程無法進行,現時仍在估算損失,祥達亦已被負責工程公司,最少追討140萬元的閒置費,以及每月1.76萬元的額外聘請保安員費用。
祥達發展在入稟狀提出,要求高院頒令禁止他們侵入地盤與相關通道,阻礙地盤施工,又要求懲罰性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