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申請對科浪前高層人員發出取消資格令 |
2011-01-20 (18:17) |
證監會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法院向涉嫌行為失當的科浪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科浪)前主席兼執行董事王樹永及科浪前財務總監李澤滔作出取消資格令,以撤銷他們出任公司董事的資格。 證監會指王樹永及李澤滔,未能以應有的技能、謹慎勤勉的態度及勝任能力管理科浪,並不符合他人對具備相同知識及經驗,並承擔科浪董事職務及職能的人士的合理期望;及未有確保科浪遵從聯交所《上市規則》的信息披露要求。 證監會指兩人的違規行為主要涉及2008年10月及11月多宗與科浪財務狀況有關的重要事件,證監會認為科浪理應向公司成員、廣大投資者及聯交所披露這些重要事件。 該等事件包括:多家銀行曾屢次要求科浪及其附屬公司償還貸款,並警告會向有關公司展開法律程序追討欠款;一家供應商指科浪未能償還拖欠的貿易債項,並提出將科浪清盤的呈請;客戶因科浪的產品出現問題而拒絕清付購貨款項,導致科浪嚴重周轉不靈;科浪內地廠房員工罷工,因此糾正產品技術缺陷的運作陷於停頓;及委任獨立財務顧問協助重組債務。 高等法院今天首次聆訊證監會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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