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銀行僱員偽簽被禁重投業界18個月 |
2010-12-29 (17:58) |
  中信嘉華銀行前僱員任阡睿偽冒同事簽署銀行文件,被證監會禁止重投業界18個月,由2010年12月29日起至2012年6月28日止。 本案經由金管局轉介證監會處理。根據金管局所得證據,任蓄意規避僱主中信嘉華銀行有關核實銀行文件的內部監控程序。中信嘉華銀行的內部監控程序規定,銀行文件須經由指定銀行主任簡簽,以核實文件的準確性及真偽。2006年8月至12月期間,任曾六次偽冒中信嘉華銀行三名人員簡簽合共13份銀行文件,當中包括:銀行發出網上銀行服務用戶密碼的紀錄冊;多份客戶身份證影印本;客戶購買銀行本票的有關文件;及由某一公司客戶發出的一項交易指示。 任承認在有關文件上偽冒同事的簡簽,目的是加快處理有關交易及避免麻煩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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