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維持衍生權證交易者操縱市場定罪裁決 |
2010-12-23 (18:39) |
證監會表示,上訴法庭今天駁回傅果權及李樹源就衍生權證的操縱市場定罪裁決所提出的上訴。兩人就判刑而提出的上訴得直,分別獲減刑至20個月及21個月。 今年5月7日,兩人在區域法院被裁定20項罪名成立;控罪指兩人在04年1月至05年1月期間,進行由 Macquarie Bank Ltd 發行的衍生權證的交易,造成這批衍生權證交投活躍的虛假及具誤導性表象。傅及李其後分別被判監禁33個月及36個月。這是首宗《證券及期貨條例》下可循公訴程序提出檢控的衍生權證市場操縱個案。 上訴法庭認為,《證券及期貨條例》內有關操縱市場的條文旨在避免市場遭人操縱,即使缺乏證據證明有投資者因操縱市場活動招致損失,任何違反這些條文的情況均屬嚴重罪行;不過,上訴法庭認為兩人的刑期明顯過長,因此作出減刑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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