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多項建議保障市民私隱 |
2010-11-10 (11:41) |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表示,政府一直致力保障市民私隱。 林瑞麟表示,因應社會的發展和社會對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的日益關注,政府在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的協助下,全面檢討了已實施10多年的《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並於去年發表諮詢文件,就各項檢討建議諮詢公眾。在考慮過收到的公眾意見後,政府於上月中發表公眾諮詢報告,並提出多項立法建議加強保障個人資料私隱,包括訂立多項新的罪行及制裁及提高現有罪行的罰則。 他表示,在法律改革委員會發表的《侵犯私隱條例的民事責任》和《傳播媒介的侵犯私隱行為》報告書方面,社會各界對報告書的建議反應不一,意見分歧。報告書內的一些建議亦極具爭議性,而且涉及複雜的法律概念,例如如何界定「合理私隱期望」及「無理宣揚當事人私生活」,在決定未來路向時,必須取得社會共識,平衡個人私隱及新聞自由等不同權利。 林瑞麟又指,法改會發表的有關私隱事宜的報告書當中,以「纏擾行為」報告書的爭議較少,故此,政府會首先處理該報告書。該報告書建議制定法例,訂明作出導致他人驚恐或困擾的連串行為屬刑事罪行及民事過失。當局正深入研究該報告書的內容,以小心處理報告書內的建議對新聞自由的影響,及外地有關法例的發展,例如外地如何就集體纏繞行為進行規管等。政府會在未來數月為籌備公眾諮詢作出實務安排,並計劃於2011年年中展開公眾諮詢,這是跟進相關法改會報告書的重要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