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pace與廣告商分享用戶私隱 |
2010-10-23 (16:25) |
最近facebook被揭發和廣告商分享用戶的個人資料,鬧得沸沸揚揚,但原來另一社交網站MySpace也長期在沒有知會用戶的情況下,將用戶帳號傳送給廣告商。 《華爾街日報》報道,新聞集團旗下的MySpace及一些來自第三方的應用程式(apps),會把用戶的ID帳號傳送給廣告商。而這些帳號可以用來搜尋用戶的MySpace檔案網頁。 MySpace用戶檔案網頁有時會包含用戶的真實姓名、照片、住址、性別和年齡。接收這些資訊的廣告公司稱,它們並沒有利用這些資訊。 《華爾街日報》較早前已發表偵查報道,指10個在facebook上大受歡迎的apps,原來會將用戶的個人資料,包括用戶ID以及他們朋友的ID,傳送給數十間廣告公司或網絡追蹤公司,令到全球數以千萬計用戶的私隱可能遭侵犯。用戶即使以最嚴密私隱設定去保護全部個人信息,也不能倖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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