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營機構長久積習問題有突破 |
2010-07-07 (15:57) |
申訴專員09/10年度年報7日提交立法會省覽,這是黎年自去年4月就任申訴專員以來發表的首份年報。黎年指出,公營機構某些長久積習的行政問題已取得突破。 有關的突破包括郵政署同意讓市民選擇不收取沒有註明姓名地址的通函郵件,當中大部分為廣吿宣傳品;當局擬定大略框架,對新界「小型屋宇」的違例建築工程實行更有效執法;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決定自去年起,允許考生索取已批改的考試答卷;及司法機構政務長把小額錢債審裁處的登記處發出裁定或命令文件的時間縮減。 年報引述數字指,年度內,公署接到共13789宗查詢及4803宗投訴,並且完成126宗全面調查、7項主動調查及8項「小型」主動調查,合共提出203項建議。截至目前,有195項建議(佔96%)已獲所涉機構接納並予落實,尚在考慮的則有6項(佔3%)。 年報亦探討引致行政體制上出現問題的種種原因。某些政府部門依然存有「各家自掃門前雪」的心態。黎年認為,這些部門往往為本身的角色和職責作狹義的詮釋,且未能夠或不願意從更宏觀的角度看事情。因此,他促請各部門認真地檢討這方面的問題。 責任承擔亦是年報中關注的另一問題。公署留意到有些部門的管理層,傾向於太輕易把過錯歸咎於前線人員,而忘記他們其實有責任監督及監察員工的工作。黎年深信,責任承擔是公營機構必須堅持的原則。 年報也提及其他行政體制上的問題,包括滲水問題及公眾安全。公署會致力繼續這方面的調查,直至有關部門訂立更有效的規管措施為止。 而自本月2日起,申訴專員的調查權力已擴大至包括醫療輔助隊;民眾安全服務隊、消費者委員會,及地產代理監管局等4個公營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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