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批評政府部門卸責 |
2010-05-13 (10:54) |
申訴專員公署接獲市民投訴,批評政府部門卸責無視單車違例泊車。 申訴專員指,有市民於2007年向民政署投訴,稱公共運輸交匯處有嚴重單車違例停泊問題,但幾個部門互相推卸責任。事件擾攘2年,去年要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去解決。 申訴專員批評政府部門卸責,未有處理有關投訴。申訴專員黎年指,一個位於私人屋苑地下的交匯處,屬政府物業,但單車違例停泊的問題持續超過2年都無改善,屋苑業主委員會,多次向運輸署及民政事務署投訴,都無部門承擔責任。 申訴專員調查指,運輸署拒絕承認管理責任,要求署方履行管理同類交匯處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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