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今年6大工作 |
2010-03-11 (16:48) |
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下午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聽取「兩高」報告。胡錦濤、吳邦國、溫家寶、賈慶林、李長春、習近平、李克強、賀國強、周永康出席。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曹建明表示,2010年,檢察機關要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和本次全國人大會議精神,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突出抓好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統籌做好各項檢察工作,為全面實現十一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目標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保障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中央關於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加強三農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發展社會事業等重大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完善和落實檢察機關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措施。 二,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堅決依法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黑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多發性侵財犯罪,「黃賭毒」犯罪和利用網絡實施的犯罪,加大打擊嚴重經濟犯罪特別是涉眾型經濟犯罪力度。 繼續開展化解涉檢信訪積案專項活動,建立健全涉檢信訪工作長效機制,切實增強群眾工作能力。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幫教管理和違法犯罪青少年教育挽救,積極參與社區矯正工作。支持和參與上海世博會,廣州亞運會安保工作,保障社會安定有序。 三,依法查辦和積極預防職務犯罪,促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嚴肅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濫用職權,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犯罪案件,商業賄賂犯罪案件和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的犯罪案件,群體性事件,重大責任事故背後的犯罪案件,工程建設,房地產開發,土地管理和礦產資源開發等領域的犯罪案件,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犯罪案件。 四,進一步加強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促進公正廉潔執法。把人民群眾的關注點作為訴訟監督的著力點,努力做到敢於監督,善於監督,依法監督,規範監督。堅持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並重,加強對有罪不究,以罰代刑等違法問題的監督,對刑訊逼供,超期羈押等侵權行為的監督,對刑事審判特別是有罪判無罪,量刑畸輕畸重的監督。 五,深化檢察改革,著力加強自身監督制約機制建設。認真貫徹中央關於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部署,堅持以強化法律監督和加強對自身執法活動的監督制約為重點,深入推進檢察改革。 六,加強檢察隊伍建設,切實提高執法公信力。鞏固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成果,廣泛開展創建學習型檢察院活動,著力加強隊伍的思想政治建設和法律監督能力建設。從今年4月起,用一年時間在全國檢察機關集中開展「恪守檢察職業道德,促進公共廉潔執法」主題實踐活動。以領導幹部和執法辦案一線檢察官為重點,全面推進全員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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