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律清理工作取得階段成果 |
2010-03-09 (15:44) |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 吳邦國表示,(三)法律清理工作取得重大階段性成果。 集中開展法律清理工作,是確保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要舉措,是保證法律體系科學統一和諧的內在要求,也是本屆常委會立法工作的一個重點。按照常委會工作部署,從2008年下半年開始,各專門委員會和常委會工作機構以及國務院,中央軍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有關方面,對現有法律進行全面梳理。從清理情況看,有的法律已明顯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有的法律規定之間不盡一致或不夠銜接,有的法律因配套法規的缺失影響有效實施。 針對這些問題,常委會經過認真研究,反覆論證,進行了分類處理。 一是作出關於廢止部分法律的決定,廢止公安派出所組織條例,城市街道辦事處組織條例等8件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 二是作出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一攬子對59件法律的141個條文作出修改,並對清理中明確需要修改的其他法律,補充列入立法規劃和年度計劃,抓緊進行修改。 三是督促國務院和有關方面抓緊法律配套法規的制定工作,並明確今後在確定立法項目,起草法律草案的同時,要擬定配套法規,爭取與法律同步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