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督促和指導法規清理 |
2010-03-09 (16:30) |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 吳邦國表示,(四)督促和指導法規集中清理工作。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經過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到目前為止,我國現行有效的行政法規 690多件,地方性法規 8800多件,為保證法律有效實施,推進依法行政,管理地方事務等發揮了重要作用。 (五)繼續加強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要依法做好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以及司法解釋等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工作,有重點地開展主動審查,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新制定的司法解釋逐件審查研究,並督促“兩高”對 2005年以前制定的司法解釋進行集中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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