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4大問題 |
2010-03-11 (16:38) |
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下午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聽取「兩高」報告。胡錦濤、吳邦國、溫家寶、賈慶林、李長春、習近平、李克強、賀國強、周永康出席。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曹建明表示,檢察工作還存在不少問題:一是法律監督職能作用發揮得還不充分,不敢監督,不善監督,監督不到位的現象仍然存在,對民事審判,行政訴訟的法律監督與人民群眾的要求仍有差距。 二是一些檢察機關和檢察人員不能正確處理執法辦案與服務大局,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等關係,執法辦案觀念陳舊,方式方法簡單,不善於從深層次分析,把握和化解矛盾,不善於做新形勢下的群眾工作,不適應信息化條件下執法辦案的新要求。 三是少數檢察人員包括個別領導幹部法治意識,宗旨意識淡薄,極少數檢察人員目無法紀,特權思想,霸道作風嚴重,以案謀私,濫用職權,知法犯法甚至貪贓枉法,嚴重損害檢察機關的形象和執法公信力。 四是制約檢察工作的體制性,機制性,保障性障礙正在逐步得到解決,但尚未從根本上消除,執法規範化建設,隊伍管理監督機制建設,基層基礎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對這些問題,最高人民檢察院將採取有效措施,認真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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