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陽光檢務」 |
2010-03-11 (16:31) |
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下午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聽取「兩高」報告。胡錦濤、吳邦國、溫家寶、賈慶林、李長春、習近平、李克強、賀國強、周永康出席。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曹建明表示,自覺接受民主監督和社會監督。主動向政協通報檢察工作情況,加強與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的聯絡,堅持和完善特約檢察員,專家諮詢委員制度。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常聽取政協委員,社會各界對檢察工作的意見,並通報各級檢察機關要求認真研究落實。全國政協委員提出的26件提案全部辦結。推進人民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強化人民監督員對查辦職務犯罪的監督。 大力推行「陽光檢務」,完善和落實不起訴,申訴案件公開審查等機制,探索設立檢務公開大廳和服務窗口,開展檢察開放日等活動,增強檢察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完善檢察環節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工作機制,注重聽取律師意見,促進自身公正執法。重視接受輿論監督,把互聯網等媒體作為聽民生,察民意的重要渠道,建立涉檢輿情收集,研判機制,主動回應社會關切。 一是健全查辦職務犯罪工作監督制約機制。對省級以下檢察院辦理職務犯罪案件,在繼續實行撤案,不起訴報上一級檢察院批准制度的基礎上,又實行逮捕報上一級檢察院審查決定制度,強化上級檢察院對下級辦案工作的監督。加強同級內部分工制約,規定負責抗訴工作的部門不承擔職務犯罪偵查工作。 二是深入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制定檢察建議工作規定,檢察委員會議事和工作規則等規範性文件。完善辦案規則等規範,進一步統一執法尺度,規範裁量權行使。加強規範的執行檢查,強化對執法辦案的流程管理,動態監督,質量考評。 三是著力解決違紀違法辦案的突出問題。認真開展直接立案偵查案件扣押,凍結款物專項檢查,對 2004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扣押,凍結款物情況進行全面清理,重點糾正違規扣押,凍結涉案款物問題,該上繳的堅決上繳,該清退的堅決清退。 加大檢務督察力度,最高人民檢察院直接派員赴13個省份的123個檢察院,對執法辦案,出庭公訴,警車使用,接待群眾來訪等情況進行暗訪,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限期整改。嚴格落實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條例,對有執法過錯的98名檢察人員嚴肅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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