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消等加班費仍嚇人 |
2010-03-05 (05:55) |
(三藩市 )(本報訊)雖然近年屢遇財赤的三藩市政府試圖降低加班費支出,但至今仍有部分市府僱員累積大筆加班費,尤其是消防、警察、縣警及交通局。一名消防員在09-10財年首六個月加班1,053小時,相當於每天加班5小時。 市長前日宣布準備裁員15,000公務員,再馬上重聘其中大部分,同時縮減每周工作時數。因合約關係消防員、警察、公車司機等職位不會被波及,而這些職位往往加班費最高。 對於有消防員半年加班逾千小時,市參事艾斯堡深感驚訝,大表質疑。 截至1月8日,本財年已有49名僱員超出624小時的加班上限。一名消防員加班1,053小時。該名消防員2009年年薪為99,451元,加班費收入高達107,079元。 市參事會預算及財務委員會昨日開會討論市府審計官的加班報告。艾斯堡會上質疑,該名消防員相當於過去193天每天加班5小時。 49名加班超過上限的僱員,時薪介乎26.81元至74.62元,大多數是消防員、警察和交通局職員。 市長及市參事會兩年前通過加班上限,每名僱員最多加班624小時,但有例外情況可豁免不限制。 昨日會上,消防局方面無法就該具體例子加以說明。艾斯堡說當局不必馬上當場回應,但希望稍後能解釋何以能有消防員天天加班那麼長的時間。 同日稍後,消防局發言人對《三藩市觀察家報》稱,該名消防員非常勤奮,有特別技能及相關資格認可,可支援當局設備部門。發言人並稱,這消防員自願加班,讓當局不必增聘更多人手。 發言人解釋,該消防員其中13日的加班是離開本市支援其他消防單位救火,有關開銷不是由本市承擔,此外還曾到緊急通訊部門支援,所以加班。 副審計官Monique Zmuda認為加班上限有效,此從實行以來已經少了很多僱員加班超過624小時。整體而言,市府加班費預算料降2%,從上財年的1.421億元減至1.39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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