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兒童安全 賀錦麗支持禁罪犯登社交網站 |
2010-03-04 (05:49) |
(三藩市 )(本報訊)三藩市地檢官賀錦麗昨日支持一項新立法,禁止登記性罪犯登錄社交網站,保障兒童免受危害。 賀錦麗支持的該項立法由南加州州民主黨籍眾議員托拉斯(Norma Torres)提出,將把登記性罪犯使用社交網站定為非法行為,一旦違反將面臨監禁。 兩人昨日和灣區執法界領袖集會,聯合呼籲外界支持。 賀錦麗說:「登記性罪犯使用社交網站是違法行為,我們應該將其定為非法。今日的兒童和青少年將社交網站視作遊樂園,當他們在網上交友時,就如同打開家裡大門,我們要禁止性罪犯進入這扇門。」 最近南加州發生多宗社交網站引發的性侵犯兒童案件,凸顯此問題嚴重性。 去年11月一名12歲女童在社交網站MySpace和一名33歲男子相識,後被引誘到當地一家旅館遭對方性侵犯。同年一名14歲男童在網上結識一名47歲男子,後者稍後承認雞姦男童控罪。還有超過80名年齡介於11至17歲的青少年,在社交網站上遭一名32歲男子利用,向其傳送自己的裸體照片。 賀錦麗辦公室昨日引述統計數據稱,自從2007年以來,經常造訪社交網站的網民人數已翻了一番,這些網站也成為性罪犯目標,五名兒童中就有一人曾在網上遭人索求性關係,每33名兒童中有一人遭人強烈索求性關係,但向父母報告此情況的兒童比例只有25%。 對此賀錦麗強調,加州登記性罪犯人數是全國最多,「目前社交網站為性罪犯提供了一個暢通的管道,讓他們和一名兒童確立互信關係後向其下手,將此管道封閉十分重要。」 三藩市預防虐待兒童中心行政主任阿爾布萊特(Katie Albright)稱讚賀錦麗積極打擊利用和虐待兒童罪行,稱其多年來一直和兒童權益人士合作,檢控罪犯、擴展預防性措施,並制定有效公共政策保護兒童免受危害。 賀錦麗於2004年設立地檢署兒童侵犯工作小組,專門處理有關案件的檢控工作。 她還支持州議會立法,向被定罪的迫使兒童賣淫罪犯追加虐待兒童特別控罪,以及為兒童受害人及其家庭提供諮詢和心理健康服務等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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