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案:擴大ETF印花稅寬免範圍 |
2010-02-24 (12:01) |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發表任內第3份財政預算案。曾俊華表示,建議推出多項措施,加強業界的競爭力,吸引更多人才、資金和產品匯聚香港。首先,他建議擴大交易所買賣基金(即ETF)的印花稅寬免範圍。現時,如果ETF不包含港股,政府會寬免其買賣的印花稅。但如果ETF含有港股,無論比重多少,均不能享受這項優惠。 隨著亞洲金融市場進一步融合,追蹤區內一籃子股票的ETF會愈來愈普遍。為了促進市場在這方面的發展,他建議把寬免範圍擴大至港股佔相關指數比重不高於百分之四十的ETF,以減低交易成本,推動ETF市場多元化及健康發展。 本地債券市場方面,現時年期屬7年以下,但不少於3年的合資格債務票據,其所衍生的利息及利潤享有百分之五十的利得稅減免。他建議將優惠擴展至年期少於3年的合資格債務票據。政府亦計劃修改《稅務條例》中要求有關債務票據須在香港向公眾發行的條文,使其更能切合市場要求。 同時,為了吸引更多基金經理利用香港管理海外資金,稅務局局長會進一步闡明「中央管理及控制」的定義,以釋除業界在申請豁免利得稅時,有關離岸基金管理委員會董事居留地的疑慮。我亦建議更新《稅務條例》中的認可證券交易所及期貨交易所名單,擴大離岸基金期貨交易稅務豁免的適用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