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指出 選民創制案影響州府運作 |
2010-02-22 (05:38) |
(三藩市 )(本報訊)他認為,加州憲法可以任由選民修改的特質造成了「永遠的不穩定性」和相互矛盾的法規,其中包括選民通過就徵稅制定憲法限制,同時要求對公共交通和學校撥出指定比例的經費。 大法官稱:「頻繁的修正案,加上未來還會有更多的威脅,令我們的州政府運作失調,至少是在嚴重的經濟衰退期。」 加州現有500多條修正案 加州從1911年起設立選民創制案制度,允許選民以多數票通過法案或者修訂加州憲法。憲法修訂案需要獲得上一次州長選舉中8%的選民簽名才可納入選票,提案則需要5%的選民簽名。喬治稱,全長65,000字的加州憲法現有500多條修正案,部分原因就在該制度,而聯邦憲法只有27條修正案。 他舉例說,在2008年大選中選民通過禁止同性婚姻的修憲8號提案,還通過了規範雞籠大小的修憲案,「雞隻在加州獲取寶貴權利的同一天,同性戀者失去了權利。」 加州最高法院於2008年5月以4票對3票裁定同性婚姻合法化,喬治當時是多數票裁決辭的主筆。一年後,他於2009年5年又主筆了法院以6票對1票通過8號提案合法的裁決辭,維持選民有權修憲。 付錢可收集簽名及買廣告 喬治認為,由於選民創制案的支持者可以付錢收集簽名,有充分資金支持的提案比較容易符合資格被納入選票,最後通過的機率也高。反之,如果沒有足夠資金投入昂貴的電視廣告宣傳,一項本意再好的提案也不一定可能通過。 首席大法官稱,當年設立民間創制案是為了限制特殊利益團體權力,比如當時操控州議會的鐵路公司,但現在關心政府的人士有足夠理由懷疑,「創制案是否變成本該限制的特殊利益團體工具?是否對一個真正民主進程下的有效職能構成障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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