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水荒問題 新屋禁鋪大草坪 |
2010-01-18 (05:14) |
(三藩市 )(本報訊)基於水荒問題逐漸嚴重,灣區多個城市的官員正在草擬新法律,禁止屋主鋪設大面積的草坪。 舊草坪不會被命令拆除,但新屋和新的草坪鋪設計劃,則須配合新的節水法規,不能超過房屋整體庭園面積的1/4,除非屋主能證明在其它方面節省更多用水。 以擁有2,000平方呎院子的房屋來說,草坪面積不能超過500平方呎,約等於一個停放2輛汽車的車庫大小。縣市政府表示地方居民的用水量有半數是用來灌澆草坪。 自本月開始,加州將進入第3年旱季,州政府規定所有社區皆須遵守州節水法規。該法規在2006年實施,規定新屋必須安裝高度節水的馬桶和電器產品,並且限制花園的用水量。 灣區居民用水最多的地方是洛斯阿多斯山丘(Los Altos Hills),當地居民的房屋土地面積平均超過一畝,加上日光充沛,所以必須對草坪大量澆水。而希爾斯堡(Hillsborough)、阿瑟頓(Atherton)和林邊(Wooside)等地的居民,平均用水量亦是帝利市(Daly City)居民的5倍,是聖荷西居民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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