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省政府擬修改陪審團法 擴大至孕婦 前法官及警察 |
2010-01-17 (04:58) |
(澳洲 )(本報雪梨訊)紐省反對黨說,允許前法官、警察和刑事案律師出任陪審員,將可能導致被扭曲判決。省政府正提出修改《陪審團法》,希望讓前法官、裁判司、律師和警察擔任陪審員,如果他們已離開這些工作崗位超過三年。但反對黨法律事務發言人史密斯(GREG SMITH)反對這一變更,讓為這類陪審員可以用他們對法律的專長和知識,不適當地影響其他陪審員。他昨天說,提出取消禁止前法官、律師,特別是檢控律師和法援處律師,以及前警察當陪審團的方案,會引起嚴重問題,這些專家或掌握專門知識的陪審員,將主導陪審團的裁決,影響到到其他陪審員屈從他們更多的知識和經驗。 史密斯在聲明中說,雖然陪審員把他們的知識、智慧和經驗用於作出裁決是合乎對他們的期許,但有刑事法專家在陪審團內,可能不適當地影響那些受教育較少的陪審員。 「因為主審法官通常不會詢問陪審團員,他們為何達至某一特定判決,受一位法律專家不適當影響的陪審團作出的判決,其作出這一判決的原因,大多數將會保持秘密。」 史密斯在二零零七年當選議員之前,曾擔任紐省公共檢控署副署長。 據悉在紐省政府放寬陪審員範圍的方案中,孕婦、七十歲以上老人,甚至前法官和前警察也會被「捉去」當陪審員。礦山經理、護理人員和居住在離法庭五十六公里以外地區的人士,也將失去不用當陪審員的自動豁免權。(南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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