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換欠佳公校教職員容許學生轉學 州議會通過教育改革法案 |
2010-01-08 (05:18) |
(三藩市 )(本報訊)州議會周三通過了具里程碑意義的教育改革法案,旨在全面改革表現不佳公校,給予家長讓子女轉學的權利。協助參眾兩院協商出法案最終版本的洛杉磯民主黨州參議員羅曼洛(Gloria Romero)稱:「這是讓家長在公校教育中能有選擇。」法案周二稍晚時分在眾議院獲得通過,參議院周三同樣表決通過,一向極力支持法案的阿諾州長表示將會簽署,90天後可正式成為法律。 法案通過後,將有助於加州競逐爭取奧巴馬當局制定的總額43億元的「向高峰賽跑」(Race to the Top)撥款計劃。加州有全國最大的公校教育系統,學生總數達600萬人,預計加州可從中獲得7億元。 根據法案,表現不佳的公校將被撤換校長和一半教職人員、或關閉、或改成特許學校,子女入讀這些學校的家長可有更大權力要求轉學或者轉校區,家長也可請願上書要求改革長期表現不佳的學校。 法案還會設立將教師評估與學生表現掛鉤的體制。 教師團體看法兩極 阿諾州長在昨日的州情諮文中對法案大加讚賞,稱讚其將一度被視為不可能的改革化為可能,他說:「過去太多年以來,太多學生被困於表現不佳的學校,他們尋找出路的安全門簡直就像上了鎖一樣。」 該系列改革措施受到加州教師協會和其他教育者代表組織的反對。民主黨州議員們對此也有兩極看法,有的認為改革過於倉促,有的則認為根本不足。 給予家長更多自主權 阿諾州長早在去年八月就召集特別議會,要求盡快通過改革法案爭取聯邦撥款。民主黨州參議員懷特(Rod Wright)對聯邦計劃不滿地指出:「簡單而言,這就等同於勒索,我們將要對教育體系展開根本性的改革,但卻沒有任何保障我們可以得到(聯邦)撥款。」 聯邦政府首批撥款申請截止日期是1月19日。 眾議院議長巴斯希望加州能夠獲得撥款,她稱加州給予家長更多自主權的各項改革措施超出了聯邦政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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