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處理調查及呈堂證據相關資料 警隊引入數碼影像系統 |
2010-01-03 (05:18) |
(多倫多 )(本報記者)過往警方調查工作或案件呈堂證據披露的文書工序,會因涉及資料繁瑣而使預備進度緩慢,多市警方上月(12月)引入「數碼影像資產管理系統」,預料會加快多市警隊處理相關資料。 該系統於上月10日起在警方交通服務組及影像服務組開始應用,預計未來數個月兇殺組、性罪行調查組、22、32及41分局,將會相繼使用此系統。 該個名為「數碼影像資產管理系統」(Digital Video Asset Management System,簡稱DVAMS),讓警務人員在羈留或起訴疑犯作出各項記錄時、進行呼吸測試及向證人或案中嫌疑人錄取口供期間,作即時錄影及可以馬上查看,同時此系統設觸控屏幕(Touchscreen)簡化操控錄影程序。 警方預料在未來幾個月,兇殺組、性罪行調查組、多市警隊22、32及41分局,會繼交通服務組及影像服務組後,逐步安裝此一新系統。警方指出,雖然該電腦化錄影系統有使用限制,但任何警隊部門均可以翻看及訂閱錄影作為案件呈堂證據。 錄影證據存在安全系統內 警方表示,該系統的好處既可減少營運成本,改善警隊調查工作進度及加快整理好案件呈堂證據外,亦令警方錄影證據保存在較安全的系統內。 多市警隊影像服務組經理辛特民(John Sandeman)稱,此系統不僅改良警方調查工作,同時加快整理呈堂證據,節省警隊資源,包括數碼影碟的使用數量及電腦儲存空間等。 辛特民續稱,此新系統給予警務人員處理所負責案件時有更大自主度;警務人員可以在調查案件期間及證據呈上法院之前,在有需要時隨時翻看錄像,警務人員更容易在短時間內,與其他調查人員交流相關資料。 他舉例稱,若分局警務人員調查一名疑犯期間,發現疑犯曾被調查過或涉及其他警區的案件,並曾經在系統上錄取過資料,該警務人員可短時間內翻看其他警區的相關錄像系統。 另外,DVAMS系統設有翻看次數限制,即使警務人員可在其辦公桌上的電腦系統,隨時翻看錄影,但有關人員每次必須輸入登入資料,確保此系統不被濫用。如果警務人員要求保存有關資料,他們可以向警隊訂閱,猶如網上訂購程序。 現時多市警隊影像服務組,每年約需處理54,000個證據錄影,員工們需將這些錄影製作數碼光碟,此舉大大增加員工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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