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馬路遭迷你Van撞 3歲男童被拋13米重傷 |
2009-12-31 (05:42) |
  (多倫多 )(綜合報道)事發下午大約2時45分,男童正跟母親和姐姐在舒達街(Shuter St.)橫過馬路,一輛西行的Dodge Caravan將男童撞倒,整個人被拋前約13米。 男童的頭部、頸部和鎖骨受傷,被急送多倫多病童醫院治理,起初其傷勢被視為危殆,但警方其後表示,事實並非如此。 目睹事故 立即報警 當時路過的哈斯汀斯(Al Hastings)目睹事故經過,立即致電報警。他表示,男孩的名字是曼尼(Manny),是以馬內利(Emmanuel)的簡稱。 46歲的哈斯汀斯表示,整件事仿如在電光火石之間發生,當時3母子正橫過馬路向北面走去時,男童遭該輛客貨車撞個正著,他不停哭喊,口有鮮血流出。他立即除下外衣,將男童緊緊包著,又嘗試令他兩眼張開。 男童母親和該名客貨車司機都顯得六神無主,客貨車前面右邊有一個籃球大小的凹坑。 警方發言人警員維拉(Const.Tony Vella)表示,根據初步資料所示,交通燈的過馬路燈是在閃著。事件中不涉酒精。當時天色晴朗,路面亦不見有冰。 他表示,司機在撞倒男童後,留在現場,對調查事故有幫助。有時,不管是何種原因,人們會在肇事後驚惶失措又離開現場。 事件仍在調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