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指新離婚法 賴省府增撥款方奏效 |
2009-12-19 (05:49) |
(多倫多 )(綜合報道)安省政府宣布改革家庭法,目的是要將離婚的法律程序簡化,同時減少在法庭上的爭拗。但有專家認為,如果省府不增撥資源,這些新法成效若何,不得而知。 多倫多資深家庭法律師艾普斯坦(Philip Epstein)指出,在離婚過程中加入調解、加上簡化法庭程序,可以避免怨偶在法庭上兵戎相見,減少對子女成長的不良影響;但是目前急需的是在全省要有統一的制度、受過特別訓練的法官,去處理棘手的離婚案件。 他說:「目前的計劃是要簡化程序、減少文牘,但是一項重大的改革,沒有相當的資源,恐難成功。而司法廳長更已表明省府在經濟困難時期下,無法增加撥款。」 調撥資源似剜肉療瘡 省府只會將現有資源重新調撥,例如未來4年用於法律援助的1.5億元預算會用於讓怨偶更容易獲得法律意見。艾普斯坦認為,調撥資源,與剜肉療瘡無異。 安省的法律援助計劃目前受到刑法律師的杯葛。他們不滿法律援助的律師的收費,與省府檢控官的收入差距太大。 律師均認為,1.5億元不足以處理問題。 為省內家庭法的案件採取「一站式服務」,專家認為有其需要,艾普斯坦也覺得可以獲致最佳效果,不過那需要聯邦政府為高等法庭委任法官,而那需要兩級政府的商討。安省一直敦促聯邦政府增加法官的委任。去年底,政府委任了6名法官。 安省大律師公會家庭法部門主席Georgina Carson表示,希望這些改革可以得到美滿成果,而令離婚雙方不用上庭,最佳辦法莫如盡早讓兩人知道有甚麼方案可供選擇。 她說:「即是令雙方減少戾氣,免致子女成為磨心。」 雖然多倫多法庭的律師頗算足夠,但在紐馬克市(Newmarket)、賓頓市,人口在過去10年激增,因此資源缺乏。 有關改革可望在明年初生效,在賓頓市及米爾頓市(Milton)各有一間法庭最先實施新制。資料來源: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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