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前港大職員涉行為不當 |
2009-12-04 (17:47) |
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訴一名香港大學前行政主任,控告她身為公職人員涉嫌行為不當及偷竊逾三百萬元財物。 陳秀紅,41歲,香港大學醫學院外科學系前行政主任,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不當,及三項交替盜竊控罪。 被告已獲廉署准以保釋外出,將於下星期二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以待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控罪指,被告在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期間,身為公職人員,在無合理辯解或理由下,於履行公職的過程中或就其擔任的公職,故意及蓄意作出不當行為。 被告涉嫌使用兩張港大「醫療技能發展中心」的公司信用卡,作簽賬購物及現金透支,以作個人及私人用途。 控罪又指,被告涉嫌製造虛假銀行轉賬單,將款項從多個銀行賬戶轉賬至「醫療技能發展中心」,以繳付上述兩張公司信用卡的到期還款額。 三項交替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上述期間偷竊了總值約一百六十萬元的物品及現金逾一百四十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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