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伐樹木各市罰則不同 溫市諮詢附例 砍一棵登記名樹或罰萬元 |
2009-11-21 (05:04) |
(溫哥華 )(本報記者報道)民眾在大溫哥華地區亂砍樹木的罰款將會提高,如果砍掉了一些已經登記了的「名樹」,罰款更可能增至10,000元。而溫市議會服務和財政預算委員會,周四對有關的附例展開公眾諮詢活動。 據瞭解,溫市1994年已經訂立有關砍伐樹木的附例,但是最近卑詩省府修訂《溫哥華憲章》,容許溫市制訂更為嚴格有關濫伐樹木的附例。 根據已經提交予市議會的建議,除了現行砍伐樹幹直徑逾20厘米大樹必須申請許可的規定以外,未來還會要求砍樹者種植代替的新樹。 官員將更易進私人物業檢查 另外,溫市府附例執法人員將來更易進入私人物業展開檢查。第一棵樹的砍伐許可,費用由57元增加至59元;而在12個之內,如果要砍第二棵或者更多的大樹,砍伐許可費用將增至每棵168元。 卑詩低陸平原各城市的砍樹附例標準並不相同,例如在北溫區,砍伐樹幹直徑達75厘或以上的巨樹,才須要申請許可,沒取得許可而砍伐樹木,可以罰款250元。 而在素里市,砍伐樹幹直徑逾30厘米的大樹,必須申請許可,違例者可罰1,000元至2,000元;但如果遭砍的是一棵已經向市府登記的「名樹」,罰款更加高達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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